各有關學院、部門:
為提前準備2021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,提高申報質量,學校準備啟動基金項目申報工作。按照提前準備、多輪次輔導、重點培育的原則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申請人基本條件: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或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;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(職稱)或者具有博士學位,或者有兩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且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(職稱)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。注意:部分類型項目在此基礎上對申請人條件有特殊要求,以及基金委的限項規定(以指南為準)。
一、申報工作重點
(一)加強重點人員申報:動員正高職稱、主持過國家基金、符合青年基金申報條件、近兩年申報過以及新進博士申報;
(二)加強青年項目申報:各學院有重點地組織輔導青年教師(男性未滿35周歲,女性未滿40周歲)申報青年項目;
(三)加強學院組織工作:組建由院長牽頭負責,科研副院長以及承擔過國家基金面上以上項目,經驗豐富的專家組成的“國家基金項目申報指導小組”,全面負責基金申報工作;
(四)加強申報輔導:學校及二級單位要精心組織校內外專家對申報人,尤其是年輕教師進行分學科的深入指導。
二、申報工作要求
(一)廣泛深入動員,擴大申報范圍
各學院高度重視2021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預申報工作,廣泛宣傳,深入動員,組織和動員符合申報條件的教師全員申報,特別是以下三類教師除限項原因外必須申報:
(1)無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在研的高峰高原學科(理工科)成員;
(2)具有博士學位且無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在研的教師;
(3)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且無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在研的教師;
對于積極申報的教師,學校將在校級項目立項、上海市科委和教委項目申報時優先推薦。
(二)教師認真研讀以往申報通知、課題指南、申報模板和專家反饋意見,夯實初稿質量
科技處將召開我校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報動員會,進行申報政策宣講與培訓,具體時間地點請留意學校主頁通知。
請各申報人認真研究上一年度的申報通知、課題指南、申請書模板和專家反饋意見,總結經驗,認真研讀《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撰寫指南》(附件1)提前撰寫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(預審用)》(附件2),充分準備申報材料。
(2021年基金項目指南及管理辦法請從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網上www.nsfc.gov.cn查閱下載;2021年指南預計元月初發布,科技處還將及時發布項目申報補充通知,也請留意)
(三)加強過程管理,落實階段任務
各學院按照學校的時間節點,認真落實各階段的申報組織工作要求,做好材料的報送備案,確保每一個環節都落實到位。
三、我校申報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
(一)申請書撰寫與預審
1. 教師報送項目選題:12月31日前,教師向學院報送申報選題,包括項目名稱,申請代碼等;
2. 教師撰寫申請書初稿(從附件下載填寫):根據各學院安排,教師打印申請書初稿1份,交學院(科研秘書或副院長)匯總。
3. 學院兩輪預審: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,各學院根據教師完成初稿情況,分學科、專業請校內外相關專家進行審核把關,幫助教師完善申請書內容,提高申報質量。
(1)選題預審(12月31日前)
教師向學院申報選題,“申報指導小組”對項目選題、申請代碼、課題組人員搭配等進行優化調整,做到學科合理布局,避免內部競爭。對標申報指標,確定《基礎申報名單》。
教師完成初稿后,及時將初稿送同行專家征詢意見,根據同行意見不斷完善申請書內容。(從2020年12月至2020年2月期間,申請人都可征詢同行,請同行幫忙)
(2)重點輔導(1月1日-2月28日)
學院邀請校內外同行專家對《青年基金》、《重點輔導名單》項目進行輔導、把關。
學院要重視優秀青年基金、杰青、重點等項目的組織申報,并指導“青年基金”申報,為每位“青年基金”申報人員在校內配備一名經驗豐富的專家教授,進行一對一的輔導。
(二)申請書正式提交與上報
1. 2021年2月28日16:00點,申報材料電子稿網上提交截止(附件掃描上傳、申請書生成PDF文件)
2. 3月7日16:00點前,完成退回修改,網上提交。
3. 3月8—14日,再次形式審核、匯總上傳,材料上報國家基金委。
申報過程中請遵守《上海師范大學學術道德規范》;申請人對項目參與人員的信息與條件進行檢查和把關,并對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及合法性負責。
申報過程中如有問題,請及時與科技處聯系。
聯系人:余 強聯系電話:64322117 電子郵箱:yuqiang@shnu.edu.cn
各項工作進度安排
事 項 | 2020年12月 | 2021年1-2月 | 2021年3月 | ||
申請人 | 將初稿送同行專家征詢意見 | 修改完善、網上填寫 (12月31日向學院申報選題) (根據學院安排打印初稿送學院) (2月28日前電子文件正式提交) | 正式提交 (3月7日前退回修改,網上提交) | ||
各學院 | 動員、組織 | 分學科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、把關 (12月31日前《基礎申報名單》送科技處) (1月1日-2月28日請校內外同行專家對《青年基金》、《重點輔導名單》項目輔導、把關) | 協助審核 | ||
科技處 | 動員、培訓、組織 | 網上審查 (2月21日起) | 形式審查、正式上報 (3月7日后再審核) (14日左右報送基金委) | ||
注:科技處兩次形式審查(網上電子文件和紙質稿),因為有些問題如超項、信息不一致等,只有匯總后才能審核到;
科 技 處
2020年12月7日
附件: